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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1204民初1425号 原告超音速有限公司(ULTRAZONICNV)与被告泰州优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上海霖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霖科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判决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5 14:14:15 打印 字号: | |

  2024)苏1204民初1425

上海霖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3325827058,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顾戴路2568号2幢A511室):

本院受理原告超音速有限公司(ULTRAZONICNV)与被告泰州优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上海霖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霖科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或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204民初14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超音速有限公司(ULTRAZONICNV)的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联系人:刘恺

联系电话:0523-88846875

联系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姜堰大道749号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钱月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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