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苏1204执3173号
被告人陈坚罚金、退赔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8日作出的(2019)苏1204刑初328号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后,本院依法对刑事财产刑部分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部分款项,因部分被害人无法联系,本院无法及时发放,请相关被害人(李玉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至本院执行局领取,或与本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联系。逾期本院将把滞留款项上缴国库。
联系人:姚志强
联系电话:0523-88846709
联系地址: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2019)苏1204执3173号
被告人陈坚罚金、退赔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8日作出的(2019)苏1204刑初328号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后,本院依法对刑事财产刑部分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部分款项,因部分被害人无法联系,本院无法及时发放,请相关被害人(李玉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至本院执行局领取,或与本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联系。逾期本院将把滞留款项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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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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