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送达公告
(2024)苏1204执1570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区支行与周华、朱龙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评估报告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7 14:35:41 打印 字号: | |

(2024)苏1204执1570号

周华、朱龙珍及相关权利人:

本院在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区支行与周华、朱龙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委托江苏诚德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周华、朱龙珍名下的泰州市姜堰区紫墅园24幢614室不动产进行评估,评估公司已出具评估报告(详情请见附件),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通过公告方式向你们发送评估结果,公示期为15日,公示期满即视为你收到。如需了解具体情况,请联系本院查询。

 

联系人:张吕靖

联系电话:0523-88846965

联系地址: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钱月萍
联系我们

法院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姜堰大道749号             电话:12368             邮编:225500

友情链接
  • 江苏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