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1204破61号之一
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对泰州华胜石油钻具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5日裁定受理,并于同日指定本院管辖泰州华胜石油钻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本院查明,泰州华胜石油钻具有限公司现有资产评估值179.22万元,管理人已初步审核确认的债权837.94万元。泰州华胜石油钻具有限公司明显资不抵债,且无债务人、债权人以及其他出资人提出重整申请。管理人提请本院宣告泰州华胜石油钻具有限公司破产。本院认为,泰州华胜石油钻具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无重整和和解可能,符合法律规定的宣告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二款规定,本院于2024年11月5日裁定宣告泰州华胜石油钻具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