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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1204执709号 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刘红兰、付家兵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评估报告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30 14:52:16 打印 字号: | |

(2024)苏1204执709号

刘红兰、付家兵及相关权利人:

本院在执行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刘红兰、付家兵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委托江苏佳事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刘红兰、付家兵名下的江苏省常州市西城(格兰艺堡)7幢514室不动产进行评估,评估公司已出具评估报告(详情请见附件),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通过公告方式向你们发送评估结果,公示期为15日,公示期满即视为你收到。如需了解具体情况,请联系本院查询。

 

联系人:张吕靖

联系电话:0523-88846707

联系地址: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
















○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钱月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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