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院快讯
商事调解化纷争 助企纾困促发展
作者:刘恺  发布时间:2024-03-07 15:01:48 打印 字号: | |

近日,姜堰区民企商会商事调解中心高效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帮助本区某重点企业追回货款84000元,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

2019年12月20日,原告(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某船舶公司)签订《订货合同》一份,约定被告向原告购买蓄电池组,合同总金额为84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交付了蓄电池组。2023年11月24日,被告对原告发出的对账函作出回复,确认截至2023年6月30日欠原告货款84000元,但被告以原告未提供相关证书为由拒不付款。

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后,本院依据与区工商联共同制定的《关于建立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委托区民企商会商事调解中心开展调解。专职调解员许建国与双方反复沟通,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阐明相关法律后果,民二庭法官全程参与指导。最终,在法官及调解员的联合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当场给付原告货款84000元,原

告申请撤回起诉。

近年来,姜堰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与区工商联共同成立了姜堰区民企商会商事调解中心。本案纠纷在该调解中心一次性迅速解决,即是姜堰法院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保护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次生动实践。


 
责任编辑:段露露
联系我们

法院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姜堰大道749号             电话:12368             邮编:225500

友情链接
  • 江苏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