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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法院部门职能分工
  发布时间:2024-01-17 16:09:09 打印 字号: | |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处理文秘、机要保密、印鉴使用管理和档案管理、重要事项督办,有关会务与接待事务,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交办督促等工作。

(二)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诉讼分流、立案登记、诉讼服务、诉调对接、涉诉信访、司法鉴定等工作;负责管辖案件审理工作等。

(三)刑事审判庭。负责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诉讼案件审理工作。

(四)民事审判第一庭。负责本院管辖的婚姻、家庭、人格权、物权、劳动争议、侵权责任、合同纠纷等第一审民事诉讼案件审理工作,指导人民法庭工作。

(五)民事审判第二庭(清算与破产审判庭)。负责本院管辖的公司、企业、破产、保险、证券、期货、票据、信托纠纷等第一审民事诉讼案件及执行异议裁决、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工作。

(六)速裁庭(行政审判庭)。负责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速裁案件和部分简易程序案件以及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审理、非诉行政申请执行案件审查等工作。

(七)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内设实施一科、实施二科负责执行本院一审生效法律文书以及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负责执行本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负责执行上级法院交办与执行工作有关的其他任务等。

(八)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监督庭、研究室)负责案件质量与流程管理、司法统计与审判态势分析,以及审判委员会日常事务的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司法调研、综合文稿、人民陪审员参审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法官会议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再审申请案件审查和依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等。

(九)司法行政装备科(安全生产管理科)负责本院物资装备管理、审判法庭建设、信息化建设、诉讼费管理和财务等工作。

政治部,内设组织人事科、宣传教育科。负责法院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法院人员业绩考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人员管理和培训。

机关党委(挂“督察室”牌子,与党建工作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国家法律法规和科学文化知识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负责党员监督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领导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司法巡查、审务监督等法院内部监督工作。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设下列直属行政机构:

司法警察大队。负责法院警务及安全保卫工作,协助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设置司法警察大队执行中队,派驻执行局负责执行实施工作及执行警务保障。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设下列派出机构:

顾高人民法庭、张甸人民法庭、开发区人民法庭少年案件审判庭、溱潼人民法庭。


 
责任编辑:姜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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