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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进法官被表彰为优秀党组织书记、“十佳书记”
作者:陈颖娇  发布时间:2020-10-12 20:41:33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发文表彰了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组织书记,姜堰区人民法院杨进法官被表彰为优秀党组织书记、“十佳书记”。杨进,男,汉族,1967年12月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法学工学双学士,现任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第八党支部书记、审判员、一级法官。主要荣誉2011年被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2013年被泰州市政法委、泰州市人社局、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表彰为泰州市第三届“十佳法官”; 2013年被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2017年被区法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被区法院评为优秀法官;2020年4月被姜堰区委、区政府授予“十佳忠诚卫士”。个人事迹1998年2月,杨进同志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姜堰法院工作,先后担任过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科长、党支部书记。20多年来,杨进同志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不管在什么岗位担任什么职务,都能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带头办案,公正司法,发挥了一名党员法官和中层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领导、同事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可。2018年度,杨进同志加班加点,勤勉工作,共审结民商事案件269件,无一案件被中院发回重审或改判,化解了一批疑难复杂且矛盾易激化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2019年度他一如既往,奋力拼搏,共审结民商事案件264件,圆满完成了审判工作及其他工作任务;另外他还带领交通事故审判团队圆满完成了全院交通事故案件的审判工作任务。2019年12月,该审判团队召开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审判白皮书发布会,并发布了十件典型案例,近30名区人大代表、网友、记者应邀参加,社会反响热烈,得到了到会人大代表的充分好评。作为区法院第八党支部的书记,杨进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强化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为抓手,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建设,该支部的党建工作得到了机关党委的充分肯定。一是集中学习常态化。杨进每月都按时组织支部党员开展当月的 “固定学习日”活动,另外,为了方便支部党员学习和交流,杨进设立了“第八党支部”微信群,他经常在该微信群发布一些党的基本知识和学习资料,通过党支部和党员“线上”和“线下”、“键对键”和“面对面”的有机结合,变“固定不变”的学习为“随时随地” 学习和互动交流。二是组织生活规范化。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次会议都进行签到,同时规范执行“月晒”,正常开展“季评”。通过开展做“四个合格”党员争当先锋“月晒季评年考”活动,为支部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抓手,有力推动了支部工作的规范化正常化,党员素质得到提高、支部建设得到加强、审判工作得到促进,人民满意度得到提高。三是志愿活动多样化。今年以来,杨进组织党员开展了多项公益性社会服务、政策宣传、结对帮扶等活动,诸如在职党员回居住社区报到开展“五带三星”活动、参加社区疫情防控活动、入户走访扶贫攻坚活动、参与大走访大落实“新风行动”、开展“金盾护航”行动等党员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多样化的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践行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责任编辑:胡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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