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上午,泰州中院联合姜堰法院举行“执转破”工作推进新闻发布会。姜堰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申明宏,执行局副局长薛艳出席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泰州中院新闻办主任于波主持。
近年来,泰州法院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将审理“执行转破产案件”作为贯彻落实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完善破产审判机制,依法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加快优化营商环境,帮助困难企业实现重整,有效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姜堰法院执行工作近年来长期走在全市基层法院前列,今年以来,共受理执行案件4049件(含旧存963件),执结2923件,执行到位金额3.78亿元,多项质效指标位于全市法院第一方阵。特别是姜堰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854模式,得到省高院褚红军院长的肯定。
据薛艳副局长介绍,今年1月至8月,姜堰法院先后对60家被执行企业移送破产审查,破产审判部门立案受理56件,累计涉及执行案件842件,涉及执行标的金额8.96亿元,其中808件执行结案,另有33件正在执行中。针对“执转破”制度,姜堰法院积极探索工作模式。双管齐下确保执行案件“移得出”。针对执行过程中案件双方对“执转破”积极性不高的困境,姜堰法院主动作为,在与申请执行人初次约谈中告知其被执行人关联案件的执行情况,另一方面,对债务缠身无力脱困的企业,适时向被执行人释明“执转破”的利弊,打消被执行人的顾虑,积极选择“执转破”程序。两翼齐飞助推破产案件“立得上”。规范法院内部衔接机制,成立以一把手院长为组长,“执转破”领导工作小组,对相关程序进行标准化、流程化规定,加强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之间的衔接,确保移送材料一次审查、当日受理。三驾马车拉动破产案件“破得掉”。将执行法官编入破产审判团队,充分提高执行法官参与度;注重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人履职能力与履职积极性;充分发挥“府院联动”纽带作用,促进“执转破”工作有序推进。
会上,申明宏副院长就执转破工作如何启动、破产管理费用如何支付、公益管理人是什么概念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