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苏1204民初1226号
泰州冠建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45538216936,住所地:泰州市姜堰经济开发区淮海西路北侧):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与被告石阿秀、樊振泰、泰州冠建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或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苏1204民初12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撤回对被告泰州冠建置业有限公司的起诉。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人:张姝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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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二○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