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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邀请人大代表走进法院旁听庭审
作者:万娟  发布时间:2019-03-27 17:39:41 打印 字号: | |
  3月27日下午,我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姜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拥军,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刘兆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杨春及部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代表旁听了庭审。

    案情回顾:原告与被告于2017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约定由原告将位于姜堰经济开发区陈庄路的厂房、办公楼以及附属用房租赁给被告使用,租赁期为7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止。同时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为每半年一付,先付后用。合同签订后,被告将厂房用于江苏某家具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场地,被告依约给付原告上半年租金,但自2018年下半年开始,被告开始拖欠原告租金,经向被告多次催收,被告尚欠30万元租金至今未给付。另原告发现,未经原告的同意,被告在租赁厂房内私自搭建烤漆房,且无任何消防安全措施,消防安全存在很大隐患。根据原、被告签订的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约定,未经原告方书面同意,擅自在租赁场地内增加建筑物或设施设备的,原告有权解除合同。为此,原告多次责令被告拆除,被告总不予理睬。原告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前,我院院向代表们发放了案件简介及旁听案件庭审评议表,便于代表们提前了解案情,更好地对庭审的每个细节进行监督、评判。

    庭审中,承办法官张德才有力掌控庭审节奏,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充分保障各方诉讼权。整个庭审过程节奏紧凑,规范有序。

    庭审结束后,代表们表示,此次旁听庭审活动增进了对法院的法院工作的了解,拓宽了对法院工作监督的渠道。此次活动中,人大代表们对庭审程序、法官的庭审能力和庭审形象均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对我院强化案件调解、扩大庭审观摩影响、加强普法宣传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建议。

    下一步,我院将积极落实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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