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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为中心 推进各项工作
作者:卢爱华  发布时间:2019-02-14 16:21:59 打印 字号: |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的重大发展,我们要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形成理论自觉,真信真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新期待。

    一、人民法院必须永葆鲜明的人民性

    鲜明的人民性,就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注重发挥法治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体现为民情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我们要运用法治手段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发展权和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权利,及时顺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和权利保护的新期待、新要求,这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也是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努力方向。

    二、人民法院工作必须让人民得实惠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价值取向。人民法院要通过规范司法行为、优化保护手段、维护和谐稳定等一系列措施,保民生促发展。规范司法行为,重点解决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依法保护合法权益,使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获得感更加真切。优化保护手段,特别是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促进创业创新发展,激发民间活力,推动扩大就业,提升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促进辖区中小企业发展市场环境和融资环境不断优化。主动对接社会管理基层“网格”,积极参与多元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矛盾的修复。

    三、人民法院工作必须让人民放心

    公平正义始终是司法活动的灵魂和法治建设的生命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人民法院必须坚守公正司法这一底线,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切实提升人民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加强队伍建设,以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强化法官证据分析能力、理论研究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程序意识以及信息化办案水平,实现司法能力新提升。推进司法改革,在人员分类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基础上,积极推动综合配套改革措施落实,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实现审判执行工作类型化、团队化运作,着力提升审判质效。落实司法公开,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参与度,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扩大陪审范围,提高陪审能力,促进司法民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诚恳听取意见。重视司法公开工作,开展执行直播、破产债权人会议直播等活动,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的审视与评价,不断提升法院工作的群众满意度。

    总之,笔者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院的负责人,深切地感受到,新时代人民法院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积极运用法治手段保民生促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陈颖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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