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上午,泰州市华益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破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姜堰中专顺利召开。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卢爱华高度重视,全程参与并指导债权人会议相关工作。
泰州市华益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8日,系自然人控股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实业投资;汽车销售;本公司自有房屋出租。泰州市华东汽车城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10日,系自然人控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自有房屋、摊位出租及市场管理服务;汽车及配件、日用百货、建筑装潢材料销售;物业管理服务;房屋信息中介服务。
泰州市姜堰区鑫润建设有限公司以泰州市华益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泰州市华东汽车城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本院申请对该两公司破产清算。
2018年9月20日,我院裁定受理此案。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钱厚明担任审判长,与民二庭工作牵头人赵东平,审判员陈祥三人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
会上,管理人向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详细汇报了受理后管理人所做的阶段性工作;泰州光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两公司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所作审计进行了说明;泰州中兴房地产估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两公司的资产所作评估进行了说明;泰州市姜堰区鑫润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债权人会议主席向大会致辞,通报债权申报及债权核查情况,提示债权人如对债权有异议的,可在会后1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复议申请,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管理人复议结果后十五日内依法向姜堰法院提起诉讼。最后合议庭作了简要小结,要求管理人勤勉尽责,继续认真核查相关债权,忠实执行职务,并自觉接受债权人会议和破产合议庭的监督。
泰州市华益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破产第一次债权会议的顺利召开,为推动泰州市华益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破产清算工作稳妥有序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