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是“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切实解决执行难”列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之一。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出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今年4月13日,周强要求江苏法院总结经验,再接再厉,针对存在的问题补齐短板,坚决打赢这场硬仗。
所谓“治乱用重典,沉疴下猛药”,非常形势需要非常措施、非常力度、非常状态、非常责任抓紧落实。
解决执行难,固本强基是前提。一是要适当进行人财物资源倾斜。执行工作必须举全院之力,综合运用传统执行手段和新型技术手段,依法用足用好执行措施,才能切实提高执行效果。近年来,我院给执行局调配了40名“虎将”, 执行局工作人员增加到79人。车辆、单兵执法记录仪等硬件设施,全面配齐到位。二是要“兵团化”作战。执行不能靠单打独斗,法院内部加强立执、审执配合。要推行团队化运行模式,建立健全指挥中心执行查控与实施组线下调查相结合的执行机制。我院成立执行惠民服务中心,集约化办理文书制作和送达、财产集中查控等事务性工作,形成运行有序的“流水线”,最大程度提高执行效率。三是要健全监管机制。要制定严格的执行实施案件流程管理规定,形成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副院长直接管、纪检监察现场督察”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机制。
解决执行难,严惩规避执行是关键。一是要深化部门之间联动配合。要建立联动打击拒执行为工作机制,在党委的牵头领导下,成立决胜执行难领导小组,每月召开政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亲自部署,靠前督战。依托公安大数据系统、基层派出所协助找人查物,打破信息壁垒。二是要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对欠债不还的“老赖”,全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综合运用曝光、限制出境、限制消费等措施压缩“老赖”生存空间,促使其主动履行执行义务。三是要与平安法治建设有机结合。近年来,我院有效对接基层治理网格,我院将全区1031名网格长聘请为执行联络员,发挥他们人员熟、关系熟、环境熟的地缘优势,协助查找执行线索。
解决执行难,公开透明是保障。一是提高信息化运用水平。要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的服务功能,坚持案件节点信息及时录入,确保真实、准确。严格落实执行案款管理制度,实现款项流转全程留痕。二是要强化信息披露。严格“终本”案件的结案审查标准,避免“终本”案件成为暂缓办案压力的“蓄水池”。坚持网络司法拍卖,规范司法评估、拍卖流程,增加拍卖透明度,提高财产处置效率。我院今年1至4月,共司法拍卖69次,成交率为47.5%,成交金额7232.98万元,溢价率达36.01%。三是要主动接受监督。邀请代表、委员和新闻媒体参与重大、敏感案件执行,借助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增进对执行工作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