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职能护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出台。
该意见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为目标,通过案件审理和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推进实现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目标。为便利农村群众诉讼,当事人到人民法庭起诉和申请执行的案件,由人民法庭协助通过网上立案系统转审判事务中心远程审查立案;对于文化程度较低,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应接受口头起诉;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协助审判事务中心上门立案;当事人到法院办理诉讼费用的结算和退费手续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代为办理。同时,建立判后答疑制度,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乡村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