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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启动内设机构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18-03-01 14:32:12 打印 字号: | |

        2月26日上午,我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宣布了《姜堰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迈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

        为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司法质效,保障团队化运作进入实质性运行状态,我院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对内设机构改革进行了大胆探索尝试。按照改革方案,根据科学分类、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的审判权运行配置要求,结合各人的专业特长、岗位特点、在岗情况等多方因素,从有利于审判工作开展、有利于解决“执行难”问题、有利于青年干警成长成才、有利于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等多个角度考虑,最终调整设置了10个内设机构,突出了主审法官的主体地位,有利于法官队伍精英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院党组书记、院长卢爱华强调,每一位干警在此次内设机构改革工作中,一要坚持讲政治,充分认识开展内设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要认识到开展内设机构改革是落实中央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落实“谁裁判谁负责”司法责任制的迫切需要;是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的客观要求。二要坚持讲纪律,增强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的严肃性,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坚决服从组织决定,严明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三要坚持讲大局,增强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的自觉性,正确认识机构调整,正确认识岗位变动,正确认识改革的长期性与复杂性。 

责任编辑:陈颖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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