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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国云副院长受聘区委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8-02-12 16:36:53 打印 字号: | |

        2月6日下午,我区举行区委法律顾问聘任仪式,6名同志受聘成为区委法律顾问,我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姜国云光荣受聘。区领导李文飚、刘志群、钱拥军、花庆如、李新荣出席聘任仪式。

        区委书记、区长李文飚为区委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并在聘任仪式上讲话。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群解读了《关于建立区委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

        我院姜国云副院长在表态发言中说到,被聘为区委法律顾问,深感荣幸,同时,更感到了责任与担当。在今后工作中,会提高四个意识:

        一、提高政治意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忠于党,努力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具体工作中,我会恪尽职守,努力弘扬“姜堰骨气姜堰志气”,真正尽责尽职。

        二、提高大局意识。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优势,就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在重要规范文件审查等工作中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分析论证,为区委提供正确的参考意见。

        三、提高学习意识。我将时刻有知识不足、本领不足、能力不足的紧迫感,自觉加强学习。要适应区委和区政府工作的新进展,努力增强各方面的本领,不断夯实自身法律功底,同时顺应新时代、新形势的要求,更新自身知识理论体系,为区委决策部署提供有效参谋。

四、提高廉洁意识。廉洁自律也是一名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而作为一名区委法律顾问,更要做到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接受监督,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公正用权,依法用权,维护党的形象,争做廉洁自律的先进模范。

责任编辑:陈颖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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