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下午,我院执行局干警钱向东接到姜堰区交警大队杨警官的电话,告知该院本月初请求他单位扣押已查封的被执行人江苏某船舶有限公司的轿车已经成功扣押,要求尽快来办理交接手续。据了解,该联动机制为泰州市法院首创,即法院对已查封的被执行人的车辆,由原来的只能限制车辆抵押、过户、转让等措施升级为既限制车辆交易,又限制车辆使用。
今年来,为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我院上下同心,群策群力,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基础上,用足用好联动机动,多次与区公安局协调,请求协助查扣已被查封的被执行人的车辆,并相继开展了查封房产、车辆评估拍卖专项执行活动。本月初执行局将76份已查封但未实际扣押的本地车辆及当事人身份信息移送给交警部门,请求协助扣押。当日下午,江苏某船舶有限公司被查封的车辆行驶至姜堰大道某路口时,被交警图像管控平台自动查控报警,在此值勤的杨警官将该车进行了现场查控,并通知法院执行部门。
我院执行局局长申明宏表示:“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建立的协助扣押被执行人机动车辆工作机制,可随时监控被查封车辆的具体运行轨迹,并在车辆年检、过户、交通肇事处理、查处交通违章过程中予以协助查扣,这将使被查封的执行人车辆无处可走,对有效解决执行难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