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团支部被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教育厅等十一家部门联合授予2015-2016年度江苏省“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我院团支部成为江苏省获此殊荣的首家法院团组织。
近年来,我院团支部在院党组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省高院关于创建“青少年维权岗”的要求,将维权活动融于审判工作和青年干警队伍建设中,成效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全院团员干警中开展“蒲公英行动”青少年维权活动,强化团员青年全员参与、全面维权、全程呵护意识,建立“圆桌审判庭”、“心理疏导室”、“维权岗资料室”等维权办公场所,夯实青少年维权司法平台;二是发挥审判职能,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两年来审理了34件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433件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未成年人犯罪率在全市最低,非监禁刑适用率达82.4%,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三是延伸审判职能,探索青少年维权工作新模式,定期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跟踪帮教,在姜堰中专等4个学校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基地,适时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法律服务,成立青年法官法律宣讲团,深入全区50多所学校,进行法制宣讲活动100余场,开展10起“护航青春-预防青少年犯罪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增强团组织青少年维权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