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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却不平凡——钱忠兵
作者:王国亮  发布时间:2016-04-12 14:40:21 打印 字号: | |
    今年43岁的姜堰法院民一庭法官钱忠兵,中等个头,寡言少语,头发稀疏,貌不惊人,一切都是那样的普通,但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流露出睿智而热忱的目光,不由得让你感受到他的正直、真诚和热情,感受到他的不平凡。
    2007年9月,已在姜堰张甸镇法律服务所工作了12年的钱忠兵考入了姜堰法院,由于功底厚实、勤问好学、积极进取,他很快成为审判岗位的行家里手。从执行局到民一庭、溱潼法庭、顾高法庭,再回到民一庭,短短的8年时间,五个岗位均留下了他兢兢业业、默默无闻的身影。每一次面对工作的调整,他都能自觉服从安排,当天就打起背包到新的岗位报到,投入到繁忙的工作中。他说:“既然选择了法官职业,就不能玷污了法官的称号。”
    为了能尽快解决纠纷,案件一到手,他总是先认真阅卷,分析难点,掌握焦点,能调解的尽量调解,不能调解的尽快安排开庭审理。白天忙着发送传票、组织调解、开庭审理,晚上忙着查阅案卷、书写判决。收获总在付出后,近几年他的办案数在全庭最多,办案质效在全院名列前茅。2015年,钱忠兵共办结民事案件304件,无一件闹访、缠访或发回重审。进入法院工作8年来,他多次被评为办案标兵、化解矛盾能手、优秀共产党员。
    一件件看似极其简单的案件背后,倾注了钱忠兵太多的心血和汗水。“调解对法官来说,并不简单地体现为一种结案方式,更不是和稀泥,更多的是能让双方当事人在结案后真正做到相互谅解,和平相处,达到案结事了、服判息诉。所以只要有一丝调解希望,我就不会轻意下判。”钱忠兵每年办结的案件,调解率、撤诉率在庭里都是最高的。对每一起案件,他始终从情理、法理到法律效果反复斟酌,力争取得最佳的社会效果。
    2013年6月,黄某因脑部受伤致身体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其妻游某分别于2014年7月、2015年3月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均未获准许。同年11月,游某再次诉至法院。收到诉状的黄某家人,主动找到承办人钱忠兵,扬言说如果他判决离婚,就将黄某交给法院护理。
    这是一起法律与传统道德观念发生激烈碰撞的特殊案件,一方面从情义和道义上,黄某因脑部受伤瘫痪在床,妻子本该与他患难与共,相互扶持;另一方面黄某的恢复希望渺茫,无法履行夫妻义务,强行维持这种婚姻,对游某也是一种煎熬和伤害。该案在当事人所在村引发了广泛的关注。
责任编辑:陈颖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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