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院快讯
姜堰法院少年庭当选“姜堰最美社会妈妈”
作者:王国亮  发布时间:2016-03-11 15:49:40 打印 字号: | |

有这样一个人,为家毫不吝啬的付出,处处只为家人着想。她,对待任何人都是那么地和蔼可亲;她,乐于助人,富有一颗仁爱之心;她,是世上最伟大的人,更是最美丽的人!这个人就是妈妈。

38日下午,姜堰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妇联、区电视台联合举办了“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暨首届‘姜堰最美女性’颁奖典礼。经过层层推荐、网上投票和专家评审,我院少年庭被评为“最美社会妈妈”。少年庭庭长周庆典作为代表接受颁奖。

从“校园巡讲”到“民意引入”,从“模拟法庭”到“爱心帮教”……近年来,我院联合教育局、学校等社会各界,推行“五环工作法”——预防环、保护环、警示环、爱心环、回归环,环环相扣,学生犯罪率、重新犯罪率连续多年在泰州最低。2014年全区首次实现校园“零犯罪”,该项工作被区委政法委表彰为政法创新奖,少年庭被省妇联表彰为“巾帼文明岗”。

预防警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13年,我院少年庭与城区7所中小学结成共建单位,选派法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2014年至今,我院女法官宣讲团已走遍全区近100所中小学、幼儿园,定期举办法治讲座、法律咨询。少年庭还选取真实案例,组织“模拟法庭”巡回演出51场次,旁听师生10000余人。20155月,在泰州市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现场会上,泰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爱平对姜堰法院与区教育局联合组织的“模拟法庭”巡演活动予以充分肯定,并对我院积极构建“五环”相扣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保护工作做法给予积极评价。

悉心保护——引入民意法情交融

2014年初,我院少年庭针对部分社会影响较大和缓刑、实刑难以确定的少年刑事案件尝试在判决前听取民意的做法,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量刑的建议,并作为对被告人最后量刑的重要参考。该制度试行一年多来,少年庭共在3起少年案件中吸收民意,民意采用率为100%,所判案件均未上诉,适用缓刑被告人在社区矫正表现良好,较好地贯彻了“教育、感化、挽救”的审判方针,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爱心帮教——传递温暖重塑新生

 

201310月,为帮助失足青少年就业,我院在泰达控股集团公司、双登集团建立了3个“爱心帮教基地”。对被判处非监禁刑或刑满释放的青少年,3家公司根据法院要求,向他们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给予员工待遇,帮助他们回归社会、重塑新生。“爱心帮教并不是冰冷冷的说教。大多数未成年人犯罪都是冲动、心智发展不成熟、缺乏家庭关爱所致,打破他们内心深处的‘坚冰’,只有用心用情走近和温暖他们。”我院党组书记、院长褚靖娟表示。

责任编辑:陈颖娇
联系我们

法院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姜堰大道749号             电话:12368             邮编:225500

友情链接
  • 江苏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