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们观念的更新,社会公众以及子女对老年人离婚问题持宽容与理解的态度,来法院离婚的老年人在数量上逐年增加,解决好老年人离婚问题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老年人离婚案件增多的原因
1、过去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导致很多婚姻质量不高,缺乏感情基础。以前只要提到离婚,总是会被周围人瞧不起,当然也是双方父母家庭所不能容许的。所以很多老年人在年轻时即使性格再不和,感情再不好,也会为了父母、孩子以及自己的脸面将就着过日子。但随着社会的进步,社会公众的宽容和理解,很多老年人对人生的价值观和婚姻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再愿意勉强凑合过日子,为了高质量的老年生活而选择离婚。
2、再婚时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财产约定,从而导致离婚。据有关调查资料表明,70%的再婚老年人又走向离异。很多再婚的老年人,认为只是找个老伴儿,不需要也不好意思长时间恋爱,所以婚前相处的时间不长,婚后才发现性格不和,导致不能共同生活。还有就是再婚老年人双方大多均有子女,老人与对方子女之间不能融洽相处,也是离婚的一大原因。再次因婚前未对双方的财产作出约定,共同生活后双方各存戒心,都想在经济上隐瞒和控制对方,所以因经济问题而导致分手也是二次婚姻解体的一大原因,同时也是二次婚姻解体的最大原因,约占到再婚老年人离婚的80%。
3、双方缺乏沟通与信任。因为时代的发展,衣食无忧的老年人开始追求精神上的满足,参加各种社会文化活动的机会增多,KTV唱歌,广场上的广场舞,公园里的国标舞等等这些娱乐活动必然要与异性有所接触,很容易引起另一方怀疑,回家又不能很好地进行沟通,以致争吵不断,最终矛盾加深,出现感情危机。
二、老年人离婚案件的建议
1、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
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司法部门要注意选择一些典型案件进行以案释法,让老年人对自己的晚年生活负责,珍惜家庭,妥善处理夫妻之间的矛盾,让晚年生活更加和谐美满。同时通过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对《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老年人的法律观念和家庭责任感,营造健康向上的婚姻观念。离异或丧偶的老年人再婚前,要多进行了解。虽说婚姻自由,但为了家庭的和睦,父母子女间要好好进行沟通,最好能取得一致意见。对于财产的问题婚前最好事先进行约定,以减少和杜绝以后的隐患和纷争。
2、强化调解,慎重判决
对于老年人的离婚案件,无论感情是否确已破裂,都应当着重进行调解,耐心地听取双方的意见,准确地找出矛盾焦点。对于有和好可能性的老年夫妻,可以借助外力进行调解,比如通过当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做双方的工作,或者是双方的亲戚、朋友以及子女共同做工作,促使双方相互体谅,消除隔阂,重归于好。对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婚姻案件,如果确已无和好可能,也不能草率作出判决,否则极易引起矛盾激化,引发极端事件。所以老年人的离婚案件无论是否判决离婚,都要将调解贯穿始终,注重调解的艺术,加强心理疏导,把有关的法律规定先告知当事人,使他们对判决结果有一个正确的心理预期。对离婚后有生活困难的一方,在调解或判决离婚时,要妥善解决好有困难一方离婚后的生活问题后,才能对婚姻问题作出处理,使老年人度过一个幸福的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