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日,姜堰供电公司按照规划红线图建设220kv大唐姜堰燃机热电厂送出线路工程。在本区梁徐镇张埭村曹某房屋附近路段架空线路时,遭到被告以“辐射”为由的阻碍,姜堰供电公司协同梁徐镇政府、张埭村委会多次与被告曹某协商未果,施工停滞近两年。2015年11月25日,姜堰供电公司向本院起诉,要求曹某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本院受理后,张甸法庭张德才庭长等前往曹某家中送达相关诉讼材料,并了解当事人诉求、实地勘验施工现场、走访线路沿途居民。12月14日,曹某经传票传唤到庭参加调解,张德才庭长亲自接待,并从经济建设的大局、阻碍施工的法律后果、处理不当的负面影响等多方面与之沟通,曹某的对立情绪缓解,但双方之间的分歧依然很大。12月15日,依姜堰供电公司申请,本院依法作出裁定,禁止曹某实施阻碍施工的行为。后张甸法庭协同姜堰供电公司、梁徐镇政府、公安派出所等相关单位,经过缜密部署,分组分工,赴施工现场处理先予执行的事宜。为保证事情的顺利解决,由情绪安抚组人员先进驻曹某家中作思想工作,后由法庭向其送达法律文书,告知相关的法律后果。后被告曹某同意在法庭的主持下调解。张德才庭长遂组织双方至张埭村村部调解,并全程现场录像留证,历经一个上午的努力,被告曹某同意不再阻碍原告施工,并对自己的阻碍行为致歉,对法庭的工作表示感谢。
大唐热电联产项目是我区重要投资项目,总投资30亿元。姜堰供电公司建设220kv大唐姜堰燃机热电厂送出线路工程是直接为大唐热电联产项目落户我区专项服务。事件的圆满解决,有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避免了由此产生蝴蝶效应式的负面影响,保障了项目的投产运行进度,为我区的建设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事件有效调处后,区委政法委张士林书记专门批示:“很好,是一起法院服务中心,促进案结事了的集中体现。新的一年,请法院在服务项目建设,优化诉调对接,通过办案提升社会法治意识上,优化机制,加大力度谋取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