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下午,一场特殊的“远程审理”在姜堰法院溱潼法庭如期进行,与以往不同的是,法官手中的手机替代了空荡荡的被告席。
姜堰籍男子孙某与云南籍女子付某1998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三年前,付某回云南老家探亲后至今未归,孙某认为婚姻名存实亡起诉要求离婚。考虑到付某身处云南,路途遥远不便到庭应诉,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采用微信视频审理该案。
开庭当天,法官通过微信视频、音频问话方式,让原、被告双方确认了身份,开始了庭审程序。整个庭审过程法庭都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且在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归属等关键问题上,法官还要求被告付某打字确认,最终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达成一致意见。
庭审结束后,法官将孙某已签名捺印的庭审笔录和调解协议书邮寄至付某所在地法院——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法院,委托该院及时传唤付某到庭,进行身份认证和庭审笔录、调解协议签字确认,寄回送达手续。
“这是我院第一次利用微信远程开庭审理案件,该案的成功调解为今后不同属地、当事人因为种种客观原因不能到庭的案件审理提供了一个新的审理模式。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保障了当事人权益,又节约了审判资源,提高了审判效率。”姜堰法院分管法庭工作的副院长韩国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