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执行局按照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指令,迅速及时地对在我院辖区内的被执行人黄某予以控制,并接受常熟法院委托对黄某实施了司法拘留。
11月24日下午1:30,省法院指挥中心以短信的形式通知我院执行局:常熟法院2014熟海执字第00158号案件的被执行人黄某在姜堰城区某处,要求我院尽快赶往现场帮助控制被执行人,并等待常熟法院相关人员前来处置。
申明宏局长得到消息后,立即组织安排执行人员前往指定的地点。十多分钟后,我院执行人员赶到现场,通过对被执行人黄某进行法律宣传后,将黄某带至我院执行局等候常熟法院前来处理。
时值二十节气中的小雪,由于雨雪天气交通不便,常熟法院法官无法及时赶到。下午6时,才赶到我院。经过两家法院执行人员共同做工作,被执行人仍未能履行付款义务。后常熟法院委托我院将黄某司法拘留。
晚9时,常熟法院的法官握着申局长的手说:“姜堰法院的执行法官不怕麻烦,冒雨执行,谢谢你们!感谢你们为兄弟法院执行工作提供的便利,感谢你们的无私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