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区法院党总支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日”活动,组织总支委员、各支部委员和部分党员代表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学习会上,院党总支书记姜国云同志带领全体参学人员对《准则》和《条例》逐条进行了学习,重点解读了两部党内规章“改、增、删”内容。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反复强调,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是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本次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凸显出当前纪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
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时,姜国云同志认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修订后的《准则》共8条、281字,分为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等三部分,可概括为“四个必须” “八条规范”。与2010年1月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相比,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覆盖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
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姜国云同志强调,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分为“总则”和“附则”等3部分。《条例》把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和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的“党纪戒尺”,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 “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学习最后,姜国云同志要求全院各支部及党员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学习内容,认认真真、逐条逐句学好,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要坚持领导带头学、全员参与学,通过支部组织生活会、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实现党员干部学习全覆盖、学习内容全覆盖,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两项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严格落实从严治党管党责任,每一位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准则》和《条例》当做镜子,时常照一照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坚决让纪律与规矩“立”起来。
据了解,该院还将在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知识测试,努力在全院掀起一股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