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15年前三季度姜堰法院共受理信用卡纠纷案件66件,标的额为9900152.7元,同比分别上升267%与150% 。其中标的额最大为418893.84元,最小为4454.18元。案件数量上升之快,标的额上涨之多,主要原因有四个方面:
一是银行信用卡发放门槛降低。银行信用卡业务竞争日趋激烈,导致银行发放信用卡的门槛降低。部分银行工作人员为了工作业绩,对信用卡审核不严,导致一些无还款能力或是冒用他人身份证获取高额度信用卡的产生。
二是持卡人恶意套现案件增多。申请人利用一些资产证明以获取额度高达几十万的信用卡,利用私营业主的pos机,以假消费来获取现金,随即销声匿迹。
三是持卡人消费观念以及还款概念的匮乏。信用卡透支消费受众人群以青年人为主,经济基础相对薄弱,消费心理不成熟,法律意识淡漠,不考虑自己的还款能力而消费,消费后选择分期还款仍不能按时还款,导致利滚利,直接引发了信用卡纠纷的上升。更有持卡人持多张信用卡拆东墙补西墙循环透支,导致一人同时或陆续被多家银行起诉的情形。
四是持卡人缺乏信用卡的用卡安全常识。对于已注销的信用卡,持卡人常随意丢弃或出售、转让他人,已注销的信用卡也可通过特殊的方式实现盗刷。更不要随意将信用卡借给他人,《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28条、第59条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本人使用,发卡银行应责令其改正,并对其处以1000元以内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