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随意却充满敬意的书,我一直觉得写出好的文字的人必定是一个自由的人,于身或于心,只有这样才能赋予组合起来的汉字们灵魂。我喜欢杂文和随感,在翻阅每一页的时候指尖都能感受到从字里行间溢出的那份作者书写时的痛快淋漓,那是一个个在纸上蹦跶的小脑子。
作者把自己这本书的内容分组:大梦初醒、生怕客谈榆塞事、且教儿诵花间集、酒色财气见人性、和古人谈心。从对自己生活其中的世界的历史印象和价值判断,到喜好的话题,最后是谈谈生活态度和感想。这才是一个作者自己的书,每一页都有他自己的标签。就跟作者在自序里写的一样:杂文就是杂文,什么好玩写什么,说话一定要直抒胸臆,直白,痛快,粗俗一点,浅薄一点,出点硬伤,闹点笑话,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恣意汪洋而不拘一格,想到什么说什么,生活中的一眨眼,思想中的一闪念。
全书没有什么附庸高雅的话题,也没有什么晦涩的学术讲解,更没有知识残废的学者们所谓的一隅之见,给人的感觉就是痛快,近乎肆意。就跟书名中花间的那壶酒一样,兴起喝一盅,助兴加一盅,尽兴到最后一盅,乘兴而来就必须尽兴,哪怕不知归处。亦如唐伯虎的那句赏花赏月赏秋香,洒脱之人最不缺的就是性情,谁会在意这句略轻佻的话说出口之后得到的是不是美人垂青,只会在意说出口的这句话是否应景应情。也许是因为夜色太深沉,晚风太粘稠,随意望去的每个视角都让人情难自禁,究其根本,谁知道呢?酒不醉人人自醉,美人赏的亦是花前月下的心情。
作者说:越活越糊涂,越喝越明白。每个喝醉过酒的人都有过这种体会,入口,舌尖的辛辣,鼻腔涌入的刺激性气味,顺着食道滑入胃部的温暖,唤醒所有的感官,口腔中开始回甘,吸进的是迷香,身体变轻,似乎脱离了被禁锢在这个尘世的躯壳,人变得自由,灵魂向上,大脑开始专注于思考,特别是在生存中被忽略的那些东西,比如生活,或者是生活中的那些糊涂。被酒释放的人中,最有意思的除了李白就是张旭,那个在正史中几乎没有留名的“草圣”,为他封圣的字都是他喝醉后写的,一幅字不看字体不看字义,看异样姿态之外的心之沉静。
看得清的酗酒者在醉生梦死里明白着,看不清的明白人写着难得糊涂继续俯伏。对此,三观不同和大脑CPU运转不同的显性表现就出来了。不过,貌似猴子也会酿酒,还有一个专属的名字“猴儿酒”,甚至山区的猴子会到村民家中偷酒喝,突然很好奇,它们在喝醉之后会思考些什么,还是说只是单纯为了享受飘飘的感觉,会不会有一瞬间变成“他们”?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这本是书名的来源,只是写这首诗的人喝醉了,写这本书的老男人微醺到恰到好处。用一个下午看完这本书,用一个晚上码出这篇文。幸甚,感谢这位名为李零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