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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才二日,又破车窗疯狂盗窃
作者:代西华  发布时间:2015-07-17 16:56:09 打印 字号: | |

    “被告人衡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五百元。”随着法庭的庄严宣判,刚出监狱手就氧,又破车窗疯狂盗窃的衡某不得不再次蹲进大牢。

    被告人衡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14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14年10月21日刑满释放。出狱后,衡某不思悔过,总想过不劳而获的生活,仅在获得自由后第三天,就再次伸出罪恶的双手。于2014年10月23日至同年12月19日,在泰州市姜堰城区、沈高镇等地,采取用破窗锤砸车窗玻璃等手段,盗窃作案12起,窃得钱物价值计人民币12097.5元。衡某砸破车窗后,将车内的包等物品洗窃一空,除现金外,其余物品包括证件、发票等均弃之他处。其行为不仅造成被害人的车辆损坏,而且给被害人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2014年12月23日,公安机关将正在网吧陶醉于游戏快乐之中的衡某抓获归案。综合案情,姜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犯罪分子将罪恶的双手不断伸向汽车,这不仅造成车主的财产损失,而且导致车主的生活不便。在此提醒广大车主,不要将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放在车内,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烦恼。 

责任编辑:陈颖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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