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听说泰州市姜堰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处中心“一站式”调处服务工作实、群众口碑好,百闻不如一见。6月19日下午,记者来到进驻在此办公的姜堰法院道交庭,耳闻目睹了这里的法官们忙而有序的半天。
“江庭长,你可要为我作主,张某撞断了我四根肋骨,受伤三个月来,他不闻不问,至今医药费一分钱没出,更为气人的是还让我到法院告他,世上哪有这样的人!”下午一上班,年约60岁的当事人老王,就急匆匆地推开庭长江学道办公室的门。
“老王,请放心,案件到了我们这儿,我们一定主持公道……张某的车子买了商业三责险,保险金已足够赔偿你所有的费用。”经过江庭长一番条分缕析、情法交融的解答,老王满意地回去了。
“近年来我区交通事故案件增幅迅猛,始终保持高位运行态势。2013年我庭共收案702件,审结615件;2014年收案1256件,审结916件;截至今年6月20日,已收案853件,预计全年收案数将突破1600件。”在庭长办公室,江庭长算了一笔账,“2014年审结的916件案件,有90%是调解结案的,自觉履行率达97.2%。”
“请你们不要激动,都冷静一下。如果吵架能解决问题,你们何必要到法院来,法院是讲理和处理事情的地方,你们有什么要求向我提出来。”就在我们相谈甚欢时,隔壁的调解室里已经吵得不可开交。助理审判员王娅珺不得不提高了嗓门。
原来,2014年8月7日,柳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摔倒在路上,后被紧随其后的公交车驾驶员许某送往医院抢救,因伤势严重,柳某于次日死亡。交警部门证明柳某摔倒的原因无法查证。为此,柳某的近亲属起诉要求保险公司等被告赔偿柳某的一切损失。在调解时,因赔偿金额僵持不下,柳某家人情绪激动,险些发生肢体冲突。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起责任无法认定,受害人家属为此多次上访,历经半年的人损案,竟在法官有礼有节的释法析理下,双方心平气和地达成了调解协议。
事后,王娅珺解开了记者的疑惑。她说:“我只是耐心听取了双方的不解,跟他们解释清楚了法律规定,通过讲事实、摆道理,解开了双方的‘心结’”。
姜堰法院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有以下特点:一是案件诉讼标的较大,矛盾易激化;二是案件审理难度较大,办案周期长;三是案件自动履行率高,送达手续难。小小的审判团队之所以能做到人均年结案一百多件,是因为他们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同时注重举证指导,促使当事人积极完成举证义务,有效解决了案件久拖不决的现象。另外,积极探索类型化案件的要素式审理模式。在全面掌握侵权责任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精神的基础上,将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要素加以提炼,并以法律关系为线索,对这些要素加以排列,反映在一张表格上。审理案件时围绕这些要素进行核实,确保疏而不漏。庭审结束后,再根据要素化判决书的样本,结合具体案情进行个性化处理,在事实不错、法理不错、账理不错的基础上,让当事人尽快拿到简洁明了的判决书。
“江庭长负责的道路交通合议庭真的不简单,虽然只有九个人,他们一天要开五六个庭,有时甚至七八个庭,忙得不得了。今天上午我代理的那个案件,双方当事人情绪很激烈。江庭长先是背靠背做工作,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再面对面调解,又前往事发地点察看,掌握第一手资料,该案一直到中午一点多钟才调解好。双方当事人以及我这个代理人都非常敬佩。”谈起江庭长和他的团队,姜堰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钱亚涛深有感触地说。
半天的时间很快结束,记者深深体会到:在姜堰,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的运行机制已逐步显现,勤业、敬业、精业的交通合议庭团队人性化审理模式更已深入人心。
(刊发于2015年6月26日江苏法制报“审判纵横”头条)